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忻城县2018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红线内的绿化、弱电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GZXM2019-G2-00057)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5日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忻城县2018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红线内的绿化、弱电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GZXM2019-G2-00057)
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2018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红线内的绿化、弱电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GZXM2019-G2-00057
三、招标人名称: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2-5512353
地址:来宾市忻城县芝州一路114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2号楼三层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张栩 ??联系电话:0772-4279666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忻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2-5512353
六、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8月8日
七、澄清日期:2019年8月16日
八、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平台ztb.gxi.gov.cn、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平台http://jyzx.wuxuan.gov.cn。
九、更改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部分内容原为:“(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325.32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7.86万元;本项目的勘察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的收费标准计价。本项目的勘察费最高限价为17.86万元,投标时,勘察费报价不得超过17.86万元,结算时,最终结算勘察费不得超过中标勘察费;设计费暂定为74.46万元;本项目的设计费按暂定建安工程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收费标准计价,同时设计费含施工配合服务费用,所有设计文件均须达到满足工程报建的深度,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的需要。本工程的设计费最高限价为74.46万元,投标时,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74.4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23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上限控制价为 2233万元。如投标人投标时建筑安装工程费超过2233万元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现更改为:“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129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2.22万元;本项目的勘察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的收费标准计价。本项目的勘察费最高限价为12.22万元,投标时,勘察费报价不得超过12.22万元,结算时,最终结算勘察费不得超过中标勘察费;设计费暂定为79.75万元;本项目的设计费按暂定建安工程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收费标准计价,同时设计费含施工配合服务费用,所有设计文件均须达到满足工程报建的深度,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的需要。本工程的设计费最高限价为79.75万元,投标时,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79.7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037.0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上限控制价为 2037.03万元。如投标人投标时建筑安装工程费超过2037.03万元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更改,各潜在投标人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监督单位:忻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