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采购编号:GZ190675HW0431-0008
1. 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委托,对编号为GZ190675HW0431-0008的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钞票处理中心
库区车辆控制系统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目的:对所有进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钞票处理中心的工具车、运钞车进行底盘检查。
2.2主要采购内容:车辆控制系统建设,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1.对进出的车辆底盘进行安全扫描,扫描的图像分辨率高达一亿五千万像素,可精确到汽车底盘的螺丝螺纹,可对进出车辆底盘进行有效检查;2.经过的内部车辆底盘图像都会有存档,经过的车辆的底盘图像、通过时间、驾驶人员、车头照片会进行长期存档,该信息存储时间可达1年以上;3.数据联网统一管控功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3项目实施地点:长春中心支行钞票处理中心指定地点;
2.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
2.5 采购预算:人民币380000元。
2.6 质量要求: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
2.7质保期限:3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内容。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蔚山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座1541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219号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4楼 第四会议室406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2219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88572037
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蔚山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座1541室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5948029976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