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老坝港海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第一阶段)工程检测项目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海安市老坝港海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第一阶段)工程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老坝港海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第一阶段)工程检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

(2)合同估算金额:约2万元,具体检测数量以实际委托检测项目为准;

(3)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检测及专项检查检测;

(4)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业主发出的检测委托单为准;

(5)质量要求:试验检测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提供评价报告,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6)招标内容:市政工程检测及专项检查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证书中须包含市政工程检测项目,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满足DGJ32-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相关要求。县级区范围以外的检测机构在本省范围内异地检测时中标后须到工程所在地检测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办公地点周边5km范围内设置分支机构用于工程检测。检测机构在注册地点以外设立场所进行检测或变更注册地址时,应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向省检测主管部门申请,并通过能力核验。设立分支机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具备固定的检测场所、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分支机构检测工作必须纳入检测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由检测机构到省检测主管部门登记。检测机构注册所在地在海安县的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报名条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3至2019年10月29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镇中心项目(http://ggzyjy.ntzw.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9日09时30分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整,开标现场缴纳。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滨海新区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刘振宇

联系人:吉杨

电 话:15190887362

电 话:0513-8868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