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人武部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3日    
询价公告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沙区人民武装部的委托,对龙沙区人武部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Z190802HW0452-0039
项目名称:龙沙区人武部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5万元(超预算报价将被拒绝)
询价内容:监控设备安装共24个及相关配件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后,一次性付款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其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需求;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受邀供应商应在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明大街32号)获取询价文件。
2、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9年12月5日14时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明大街32号)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成交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成交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询价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询价文件。
六、保证金
1、形式:汇款
2、金额:壹仟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行:华夏银行大连西安路支行
(2)户 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账 号:11851000000861180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分
注意事项:
1、选择汇款的投标单位须向银行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以免因为未到账影响投标。
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及标段(如有)。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沙区人民武装部
联 系 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15546260453
代理公司: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384629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