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曲塘镇中心小学探宇楼(综合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3日    
海安市曲塘镇中心小学探宇楼(综合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曲塘镇中心小学探宇楼(综合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2019]451 号。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市曲塘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曲塘镇中心小学探宇宫(综合楼)加固改造,加固总面积为1765平方米,框架4层,项目总投资240万元。

(2)工程地点:海安市曲塘镇联抗中路2号(海安市曲塘镇中心小学学校内)。

(3)招标范围:曲塘镇中心小学探宇宫(综合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结构加固、室内外装修改造(门窗、卫生间、墙顶地、水电安装、空调、智能化、外墙、屋面防水等)及修复等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20年03月16日至2020年07月1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3206210336000382002001

曲塘镇中心小学探宇宫(综合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20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具有特种专业(结构补强)工程

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具有特种专业(结构补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8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上海威力邦加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4)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5)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3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 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7日到2020年03月31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31日10时00分。

5.2逾期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曲塘镇中心小学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海安市曲塘镇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联系人:吉恰友 联系人:许芳

电 话:18914356001 电 话:0513-88901386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丁忠庆

电 话:0513-81819686;0513-8868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