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至大利(凤凰至大湾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0日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凤凰至大利(凤凰至大湾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LBXBZC2020-J2-00019-GZXM)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兴宾区公路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对凤凰至大利(凤凰至大湾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凰至大利(凤凰至大湾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LBXBZC2020-J2-00019-GZXM
三、项目内容:
项目地点:凤凰至大利(凤凰至大湾段)二级公路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范围:本工程为凤凰至大利(凤凰至大湾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规模:凤凰至大利(凤凰至大湾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涉及的20处(10KV/0.4KV)供电设施及杆线迁移工程,具体迁改线路以施工图纸为准。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完工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肆仟玖佰零陆元柒角肆分(¥1424906.74);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输变电(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获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供应商。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作为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2号楼三层);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图纸及技术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属于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谈判供应商资格。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大连西安路支行
银行账号:11851000000861180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2日9时30分止,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谈判保证金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厅(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2号楼三层),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2日9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2号楼三层),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公路管理所 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石缘路212-1号裕达新世纪A区10栋 项目联系人:陈锋文 电话:0772-602660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2号楼三层 项目联系人:雷和彩 电话:0772-4279666 传真:0772-4279666 质疑电话:0772-4279666
十二、监督部门: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4218580
十三、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ingbin.gov.cn)。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