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监控系统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监控系统设备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采购公告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对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监控系统设备改造升级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0454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2020年监控系统设备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等。 否 1、将仿真实训楼安装63台数字监控,摄像机支架3个,24口POE监控汇聚交换机3台,光纤模块3对,光缆500米,网线14箱,尾纤盒2个,SC-SC尾纤8条,SC-FC6条,熔纤16芯,机柜1台,PDU1个,配电箱1个,电缆10米,32路网络硬盘录像机2台,硬盘16块及辅材1套,对原有的≤80台模拟监控设备进行拆移,拆除原有模拟监控柜1套,拆除相关辅件1套。
2、为校园广场、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公共区域安装室外报警柱2台,室内报警盒23台,六类网线8箱,千兆交换机(配光纤模块)5台,8芯光缆1000米,紧急求助报警产品中心管理机3台,熔纤等1项,报警标识贴23张,并与学校已有报警设备进行匹配,确保各区域一键报警系统能够协调工作。
3、将学生宿舍、行政楼电梯安装网络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4台,摄像机电源4台,网桥(300米)4对,拆除电梯内原有4台模拟监控。
4、为学校监控网络配备核心交换机1台,核心交换机引擎2台,核心交换机电源2台,核心交换机业务板卡2台,汇聚交换机5台,确保监控网络传输信号通畅,满足学校今后监控头数量扩容≥800台的情况下,光纤传输网络不卡顿。
5、为学校各区域的原有的5套人脸识别系统在学校监控平台上增加人脸模块1 模块,报警模块1模块,流媒体服务器1台,并进行功能融合,形成数据、报警等信息的集中管理,并对今后监控平台所管理的监控头数量进行视频路数400路管理平台扩容。 1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6,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16,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6时00分起至2020年05月27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01室),可采用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详情咨询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06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01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20日至2020年05月27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24791770

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01室
项目联系人:刘伟群、杨海宁
联系电话:17640279396
传? 真:024-86514089
邮箱地址:zbb@gzxmgl.com
开户行:华夏银行大连西安路支行
账户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1851000000861180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