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综合楼三楼备勤室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综合楼三楼备勤室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 购 人:宁夏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综合楼三楼备勤室改造项目
四、项目编号:GZ200560GC1951-0010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概况:为切实提高总队机关正规化管理水平和固定资产利用效益,有效解决来队指战员家属住宿问题,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拟对总队三楼西南侧三间库室改造。
采购预算:47.75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之外的除外),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资格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八、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磋商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资格要求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278030697@qq.com参与报名,邮件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报名后,发放磋商文件,文件费用0元。
九、公告期限: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日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30时整,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303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30时整,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303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中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消防救援总队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709691900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303室
联系人:孙春阳
联系电话:0951-8130999;15009582483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