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仇湖粮库仓间罩棚建设工程仓间罩棚建设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2日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仇湖粮库仓间罩棚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仇湖粮库仓间罩棚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仓间罩棚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仇湖粮库仓间罩棚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海安市仇湖粮库。

(3)招标范围:仓间罩棚建设工程施工。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3206210336000643001001

仓间罩棚建设工程施工

30万元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18 年 07 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 年 07 月 01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年 04 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投标人须承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后审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c.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8)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1日到2020年8月03日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 月3日11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6000 元整。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 份、含电子文件 3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志远

电 话: 18112285819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161号

联 系 人:王清松

电 话:0513-8181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