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令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古令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古令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 已由 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以 桂移函[2020] 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忻城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ZM2020-G2-00067
报建号(如有): 无
建设地点: 忻城县红渡镇
建设规模: 古令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综合楼扩建一层,占地面积76.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5平方米;房屋装饰面积7014平方米;休闲广场等场所铺装2311平方,栏杆建设512.2米;树池改造30个;宣传围墙改造94米;挡土墙建设226.4米;新建景观连廊、休闲凉亭2座;幼儿园围墙改造110.8米,新建幼儿园大门1座等。
合同估算价: 622.0万元
要求工期:90 日历天,定额工期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古令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 无
设计单位: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是指在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是否接受在建工程作为类似业绩:□是 ?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11月1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http://171.109.54.155:1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agentplatform/agentplatfor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0时0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详见施工合同条款。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aibin.gov.cn/gxlbzbw/(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aibin.gov.cn/gxlbzbw/)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aibin.gov.cn/gxlbzbw/)发布的文本为准。
9. 电子交易服务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通过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aibin.gov.cn/gxlbzbw/)的投标单位入口登陆来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西区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CA锁)。提供电子认证的服务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0771110)。投标人须确保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本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均处在有效期内。
9.2 投标人的资质、营业执照、主要人员资格、业绩、信誉等证明材料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材料为准。投标人相关信息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9.3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来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由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撑(联系电话:0772- 4238505);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撑(联系电话:4008503300)。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为: 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2-5512353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忻城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忻城县古学路69号财政局 地 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
办公大楼二楼 翠屏水坊2号楼三层
邮 编: 546299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 石玉林 联 系 人: 雷和彩
电 话: 0772-5512706 电 话: 0772-4279666
传 真: 0772-5512706 传 真: 0772-427966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uozil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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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