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含光小学维修工程采购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康平县含光小学维修工程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含光小学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23-00502)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23-00502
项目名称:康平县含光小学维修工程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16,136.23元
最高限价: 916,136.23元
采购需求:康平县含光小学维修工程
采购主要包括:学校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月12日至 2020年 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月 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请将以下材料扫描发至zbb@gzxmgl.com邮箱,邮箱中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编号、所投包号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联系):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文件无需提供)
注: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康平县含光小学
地址:沈阳市康平县含光街
项目联系人:王爱民 联系电话:87332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联系方式:17640273835
邮箱地址:zbb@gzxmgl.com
开户行:华夏银行大连西安路支行
账户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851000000861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
电 话:1764027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