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创伤急救医院信息化改造升级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阜新市创伤急救医院信息化改造升级服务项目)的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创伤急救医院信息化改造升级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900-01195
项目名称:阜新市创伤急救医院信息化改造升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元
采购需求:为深入贯彻实施“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战略,加快推进“数字阜新智慧卫健”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全阜新市统一的预约挂号、缴费、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加强医联体建设,有效地对接国家和省卫健区域信息平台,完成卫生资源和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促进区域内检查结果互认共享,用信息化手段一体化运营管理,使各医院各管理部门能精准对接、完成上级卫健、医保等部门的信息化考核、管理要求,准确上报国家绩效考核等数据,与医院历史数据及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医院信息联通上下、打通院内外数据壁垒,实现医疗数据共享等智慧管理手段,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促进医院创新发展,通过此项目的建设,让患者用一部手机就能获得快捷、优质、周到的就医服务,持续提升服务体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与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号进行双向接口对接,数据互联互通,与阜新市卫生健康平台进行双向接口对接。为百姓提供便民惠民服务,让百姓看病就医更省心,支付结算更便利,医院管理更有效,节省医疗资源,科学有效防疫,提升全民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体验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搭建,搭建完成后30天内软件上线,上线后30天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投标人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CA锁、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相关插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创伤急救医院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41号
联系方式:王锦山 0418-3890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联系方式:杨海宁 17640279396
邮箱地址:zbb@gzxmgl.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账户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110701013302120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
电话:1764027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