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飞兴达2026年泥浆不落地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3日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飞兴达2026年泥浆不落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北京华飞兴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华飞兴达2026年泥浆不落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板框压滤机、絮凝搅拌罐、泥浆搅拌罐、压滤机托举罐、收集罐、接渣罐、野营房挖掘机等,预估总金额3212000元(含增值税含运费,税率13%),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含税含运费13%) 收获地址
一 板框压滤机 XAZ200/1250-U 3 2340000
全国范围内
絮凝搅拌罐 9300X2300X2100mm 3
泥浆搅拌罐 7500X2500X800mm 3
压滤机托举罐 2100X2060X1100mm 3
接渣罐 2100X2000X1400mm 3
野营房 6000X2500X2500mm 5
收集罐1 9600X2700X1760mm 1
收集罐2 9200X2400X1760mm 1
二 挖掘机 75加长臂 4 872000

2.3交货期限: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货。

2.4交货地点:全国范围内(设备需运送至实际安装位置并负责安装)。
2.5质保期:
1)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文件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设备的质保期≥12 个月;
2)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
3)在质保期内,单次维修超过 24 小时,投标人须提供应急方案,如达不到开机率要求或故障时间累计达 10 日,质保期顺延,并且投标人应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
4)对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现场无偿负责设备的调试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响应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5)质保期内未完成的维修服务,超出质保期后,中标人仍需无偿完成维修服务,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发出订货单,同时甲方支付订货单结算金额的30%设备款作为预付款,设备经甲方在乙方厂内验收合格出厂前,甲方支付订货单结算金额的30%,设备到货验收且合格证无异议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3日内,甲方支付订货单结算金额的30%,剩余10%尾款作为质保金
2.7本次招标最高限价:标段一:2340000元;标段二:872000元。
单项设备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最终成交价格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其他相关费用。)
2.8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财务要求: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出具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保证近三年无法律纠纷和银行信贷、欠息、偷税漏税、资金结算等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由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近三年相关信誉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业绩要求:
标段一: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个同行业(泥浆不落地)类似业绩。
标段二: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个业绩。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服务承诺函。
四、投标保证金
4.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45000元;
标段二:15000元。
4.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4.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您至少在开标前1 天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
4.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
收款人名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收款人账号 8110701013302120181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9: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采取现金转账方式购买,在付款备注栏注明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截止售卖时间前将购买标书的支付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单位专用邮箱信息、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等相关信息发至该公告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由工作人员确认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依据电子版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确保基本信息准确。
5.2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500元,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5.3购买本招标文件2日内以邮件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具体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回执(签字盖章)。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5.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10: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前30分钟由招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线上开标、线下评审的方式。线上开标请各投标单位提前2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室,调试设备,保证开标时会议室畅通。
5.6开标时间:2026年4月14日10:00分;
5.7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联华大厦501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华飞兴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北街19号院西二层203室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526142275
邮箱:zhangmiao@orientee.com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联华大厦501室
邮箱:1921262717@qq.com
项目联系人:闫经理
电 话:13161139079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